总务处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冬季宿舍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0 15:52:02阅读次数:877次

关于开展2021年冬季宿舍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在喜迎我院第一次党代会召开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由总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团委联合开展2021年冬季学生宿舍安全文明专项检查活动,具体如下:

一、时间

2021128(星期三)日中午

检查组

组别

组长

成员

检查宿舍楼

第一组

潘俊杰

本部门老师

1号

第二组

徐国成

本部门老师

2号 

第三组

曹校红

本部门老师

3号 

第四组

史帆

本部门老师

 4号

第五组

胡勇

本学院老师

 5号

第六组

方汝峰

本学院老师

 6号

第七组

江明荟

本学院老师

7号 

第八组

张荔

本学院老师

8号 

第九组

钱坤

本学院老师

 9号

第十组

李家宁

本学院老师

10号 

第十

孙樾

本学院老师

11号

第十

费军

本学院老师

12号

、检查内容

1、私接电线、空调插座接线、接转换器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包括电炉、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烫斗、冰箱、洗衣机等电热器具。

2、私自存放和私藏、携带管制器具和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角度的单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和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开后,可被刀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刀具;菜刀。

3、携带或存放各种有毒物、易燃易爆物以及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各种危险物品。

4、饲养各种动物及其它危险生物。

5、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或杂物,使用蜡烛照明等)以及在宿舍内烧煮饭菜。

6、燃放烟花爆竹、乱扔烟蒂等燃烧物。

7、流动小商贩和学生在宿舍区或宿舍内推销商品及从事或开办各类收费性服务活动、经营活动。

8、擅自挪动、破坏消防器材和设施,私自修改或损坏家具、门窗、玻璃、电器或楼道内等设施设备。

9、私自外宿、私自调换床铺、留宿外来人员、男女生混住、夜不归宿、晚归晚宿情况。

10、楼道内安全隐患。

11、内务卫生、文明情况。

12、酗酒、打麻将、赌搏、通宵上网、大声喧哗、起哄闹事、大音量播放音乐、跳舞、打球、踢球、摔爆响物、从高层向宿舍楼外抛洒物品等其他影响他人休息或不良、不文明行为。

13、其它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

2、填写“学生宿舍检查表”,登记收缴违规物品

3、各组收缴的违规物品统一交总务处登记总结。

4、各组提交图文并茂的总结材料(纸质+电子档),各二级学院材料交学生处,由学生处转至总务处;其他部门材料直接交总务处,总务处负责综合总结报学院发布。

 

 

 

 

 

 

务 处      生 处         卫 处     团委           

            

 

           20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