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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奖现场直播结果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29 10:27:24阅读次数:470次

       合肥经济学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科学统计、及时上报”的原则,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员:院办、 总务处、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

二、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1、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机构

  长: 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院办、 总务处、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   

  员:二级学院(部)负责人  

2、组织领导:校长全面协调部署,分管副校长具体组织实施。

3、  3、工作任务

4、  1) 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5、  2) 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6、三、严格疫情监测报告:

7、  1、晨检制度: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辅导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8、  2、因病缺课学生的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的学生,二级学院负责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9、  3、当辅导员、课任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10、四、报告内容及时限

11、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 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辅导员应当在12小时内向学生处报出相关信息,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分管院领导报出相关信息。

12、  2、当班级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辅导员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13、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辅导员应当在12小时内向学生处报出相关信息,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向分管院领导内报出相关信息。

14、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分管院领导报出相关信息。

15、五、报告方式:

16、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分管院领导应立即向院长报告,然后根据上级要求程序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17、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级(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处→学校疫情报告人→分管副→校长→地方疾控中心

18、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辅导员及时向疫情报告人汇报,疫情报告人及时向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

19、报告顺序:班级(辅导员10分钟内)→→二级学院(10分钟内)→学生处(10分钟内)→学校疫情报告人(10分钟内)→分管副校长、校长组织排查(1小时内)→地方疾病控制中心(1小时内)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