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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7阅读次数:1659次

各学院:

为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的后顾之忧,有效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精准资助作用,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的政策目标,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认识要提高

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是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应优先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结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各学院要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还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程序等内容,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宣传、发动落地落实。

二、助学贷款的办理方式

(一)首次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以下简称国开行系统),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新生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业务详见附件1

2、农村商业银行。学生登录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eloans.ahrcu.com/stu/,以下简称农信社系统),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新生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户籍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网点柜面申请办理,也可登陆“安徽农金助学通”微信小程序申请办理。详见附件2

续贷

已签订过贷款合同,来年再次用款时,学生需要进行续贷。学生应尽量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续贷手续。

1、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学生发起续贷声明,待审批后,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续贷手续;借款学生也可通过国开行系统线上完成续贷合同的签订详见附件1

2、农村商业银行。学生登录农信社系统,提交用款申请详见附件2

与助学贷款相关的资助项目

1、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含招收为军士)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自2022年起,贷款代偿只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部分)。

2、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离校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后由本人留存,用于基层服务满三年后向所在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3、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

各学院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主题班会、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展板、横幅、海报等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广泛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还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程序等内容,确保政策宣传、发动落实落地。

2、组织学生学习征信知识、防电信诈骗等相关金融法律知识,加强学生的征信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警惕性,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价值观。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确保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的政策目标,强化资助育人效果。

2、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周内,由辅导员收齐两家助学贷款银行的贷款受理回执证明,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系统,完成高校端助学贷款业务审核。暑假期间不办理回执录入业务。

3、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学生应在高校端审核通过后一周内登录农信社系统,查看网点放贷和到账情况,如未到账,请及时与银行网点联系。

4、辅导员提醒贷款学生,如发生重要个人信息变更(升留级、休学、入伍等),需及时登录系统发起就学信息变更。

5、一位学生不得同时在两家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辅导员应向学生详细解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避免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附件:

附件2:2024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pdf

附件1:2024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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