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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香港奖现场直播结果校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3.10.27阅读次数:190次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3—2024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29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5 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5 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完成安徽省高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测试。

√是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否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8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8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8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8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8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8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8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8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8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8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8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8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8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金融学院学生会

财务管理学院学生会

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

工学院学生会

文法学院学生会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商学院学生会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

 

二、《香港奖现场直播结果校学生会章程》

香港奖现场直播结果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进一步推动学生会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从而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组织的职能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收革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若干意见》等有关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生会组织的性质

  学生会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学生会组织的宗旨

  学生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四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和安徽省学联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组成

  凡在本校的中国学生均为本校学生会组织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会员有权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有权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会员须遵守学生会组织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第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九条  学生代表的产生原则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1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第十条  常设机构的职权和运行机制

  学生代表大会应成立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会委员会(研究生会委员会)等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其职权包括: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一条  执行机构的职权和运行机制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主席团候选人应由院(系)团组织推荐,经院(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探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成员不超过5人,并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其职权包括: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等;

(五)学生会组织可聚焦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十二条  基层组织

  院(系)学生会组织属于校级学生会组织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院(系)党组织领导和所在院(系)团组织、校级学生会组织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及意见建议。完善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三章   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的遵选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遵选,由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退出的条件及程序

  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四章   从严治会

第十五条  学生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和指导

  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学生会组织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第十六条  学生会组织的工作人员作风建设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十七条  学生会组织的述职评议制度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香港奖现场直播结果学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于2021年6月制定,自2021年9月实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主要负责学生会内部的制度化建设,学生会各类档案管理、学生会工作内容的汇报,学生会全体会议的召开等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文字材料上交,负责大型活动的人员配置安排。

2

权益部

5

以维护全校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为宗旨,做同学们权益的代言人;积极与学校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

体育部

4

负责国旗队,全校体育赛事的筹划组织,配合基础部和社团体育活动开展

4

外联部

5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规划校学生会活动和日常支出,协助各部门为展开其活动

5

组织部

5

主要负责校学生会文件资料的收发与管理,校级活动的安排与通知,校学生会的人事信息管理和台账更新等。完成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同时将各部门的情况反映给校学生会主席 、并及时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与活动等。

6

宣传部

5

主要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对校级各类活动的宣传及校学生会自身的宣传,宣传形式主要以海报、横幅、摄影、新闻稿、专题展览、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董文哲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学院

21级

8/81

2

刘一鸣

共青团员

文法学院

21级

6/42

3

蔡以清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1级

11/39

4

毛俊杰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1级

3/45

5

周志伟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2级

1/29

6

章钰哲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学院

22级

1/43

7

高勤然

共青团员

文法学院

22级

6/58

8

魏悦月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2级

1/25

9

缪子涵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2级

9/33

10

徐永恒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2级

6/33

11

王尹俊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学院

22级

12/46

12

刘鑫

共青团员

工学院

22级

2/30

13

邓洋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学院

22级

7/43

14

章馨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3级

5/46

15

童亚婷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3级

4/44

16

何乐凯

共青团员

文法学院

23级

7/36

17

刘浩楠

共青团员

文法学院

23级

11/45

18

毛玛丽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3级

1/40

19

刘庆茹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3级

6/33

20

陈月香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3级

7/21

21

章志炫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学院

23级

12/69

22

韩养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3级

7/44

23

蔡锦程

共青团员

财务管理学院

23级

12/70

24

许雅

共青团员

工学院

23级

2/51

25

江文雪

共青团员

财务管理学院

23级

3/62

26

葛娜

中共党员

商学院

23级

1/36

27

薛婷婷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3级

13/52

28

黄后鑫

共青团员

文法学院

23级

17/66

29

胡欣宇

共青团员

工学院

23级

13/59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采用上下结合协商的方式,根据多数选举单位意见,提出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后,经大会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7人,提交大会选举。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香港奖现场直播结果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和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香港奖现场直播结果第三届学生会应选主席团成员5名,候选委员7名,差额2名。香港奖现场直播结果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应选委员5名,候选委员8名,差额3名。

五、香港奖现场直播结果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经过校学生会和院学生会的酝酿推荐以及党组织的层层考察,形成初步名单;在此基础上与有关单位的党、团组织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后,院学生会提出建议名单,提请院党委审批;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六、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得票以多到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排名靠后的两名及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七、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则应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如果当选人数即接近应选名额时,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八、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 1 人,总计票人1人,监票人 2 人,计票人3人。经大会主席团酝酿讨论、初步确认,提交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总监票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已被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承担监票和计票工作。

九、正式选举发放选票前,由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加封。

十、本次选举设投票箱一个,不设流动票箱。大会选举按计票人和代表就座的顺序进行投票,代表的投票顺序由大会主持人制定。当主持人宣布开始计票时,即终止投票。

十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十二、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代表有权对被选举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名字下方空格内画“○”,如不同意,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将其姓名填写在选票中的空格内,并在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下方空格中不作任何标记;弃权后,不得再另选他人;选票上符号不清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部分无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三、宣布选举有效后,计票工作开始。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报告计票结果,并向到会代表宣读各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读候选人得赞成票数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四、选举中如遇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另行通知。

十五、本选举办法,经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会议表决通过后实施。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二)、地点:图书馆报告厅

(三)、代表名额: 本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名额为203人。

(四)、会议主要任务:

1、选举产生香港奖现场直播结果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

2、选举产生香港奖现场直播结果第三届学生委员会

(五)、宣传报道链接:共青团香港奖现场直播结果第三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hfue.edu.cn)

(六)、现场照片:

图片1.png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按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由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各单位按本单位代表名额数的120%确定候选人名单,报本单位党总支同意后,再召开本单位全体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出正式代表,代表中应考虑党员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和女代表的比例。正式代表名单汇总表于2023年10月27日前报校团委,正式代表的资格和产生程序要接受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正式代表。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强校学生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特制定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

一、述职评议的考核对象及方式

述职评议的对象是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部门负责人,采取每学期末向评议小组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分别向评议小组述职。根据考核结果,对述职评议对象工作情况形成综合意见,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做出整体评价。

二、述职评议的评议小组成员组成

(一)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评议小组成员以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校团委指导老师参与。

(二)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评议小组成员为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述职评议的考核内容

(一)政治态度(占比30%)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活动。

(二)道德品行(占比20%)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情况(占比10%)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占比30%)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主动承担工作,反对形式主义、抵制弄虚作假。主要考核被考核人员在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获得与工作内容相关的表彰和奖励等。

(五)纪律作风(占比10%)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院规院纪和学术规范,带头学习上级有关规定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自觉维护。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 等问题。

四、考核结果评定

第七条 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数量应控制在参与人数的30%以内。基本标准分别是:

(一)优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学习成绩优异;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合格: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三)基本合格:政治态度、学习成绩与工作成效尚可能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品行端正,无不良作风。

(四)不合格:政治态度与工作成效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等。

五、相关要求

(一)学生会委员会应将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内容形成文字报告,并于述职评议后交至校团委备案。并由学生会委员会将述职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二)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六、其他

本办法学生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香港奖现场直播结果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梅学娇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梅学娇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email protected]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