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
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院团总支,各团学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同时为全国、全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遴选优秀作品,校团委决定举办第十届“挑战杯”安徽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校团委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团学组织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27日-2022年3月30日
三、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通过线上报名,参赛队伍队长填写第十届关于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报名表(附件5),将报名表于2月18日前发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官方QQ邮箱([email protected])。参赛同学需加入活动QQ群(763128060)进行咨询。
五、项目类别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乡村振兴,城市治理,社会服务等,设置五个组别。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 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 设计项目。
——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 中国建设,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 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长三角”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 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 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六、赛程安排
1、作品投稿阶段(2021年12月27日—2022年2月18日)
参选选手于2022年2月16日前将推荐校赛参赛团队的创业计划书(商业运营报告)、创业计划书演示文档(PPT)、项目申报表(附件1)、原创承诺书(附件2),电子档整合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项目分组+项目名称+队长姓名+队长联系方式),发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官方QQ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一式两份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E205)。
2、作品初审阶段(2022年2月19日—2022年3月10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作品及其作者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确定晋级决赛的作品。
3、校级决赛阶段(2022年3月11日—2022 年3月30日)
决赛团队提交修改完善后的作品申报材料和电子演示文档(PPT格式)后,学校采取书面评审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终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省赛作品推荐(2022年4月)
评委会组织专家对拟推荐参加省级竞赛项目进行指导,完善省赛项目的方案与材料,并按照省级竞赛相关要求,完成参赛作品报送工作。
七、参赛说明
(一)参赛形式
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2、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 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3、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将举办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为促进青年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切实增强工作实效,结合自身实际,抓好院赛的报名组织工作。
2、健全机制,加强指导。各学院参照赛事规则,结合大赛的新改革、新要求,积极建立健全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
3、整合资源,注重转化。各学院要积极整合院内资源,优化参赛团队组合,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和项目指导,切实提 高参赛项目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借助新媒体手段广泛宣传“挑战杯”品牌,组织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在学生中营造浓厚氛围、扩大影响。
九、奖项设置
比赛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和优秀奖若干,获得者将获得荣誉证书。
十、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挑战杯”安徽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大学生科技创新系列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也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省级选拔。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扎实推进活动的进行。把竞赛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对竞赛活动的宣传进行策划,积极寻找宣传资源,努力形成关注关心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更好地体现活动的宗旨,推动青年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的培养。要注意宣传“挑战杯”的统一品牌,不断扩大“挑战杯”在青年学生和全社会中的影响力。
十一、报名方式和交稿日期
各位参赛人员填写参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作品原创承诺书(见附件2)手写或者打印出签字拍照,并于2022年2月18日之前将参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作品原创承诺书(附件2)以及参赛作品,电子档整合成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项目分组+项目名称+队长姓名+队长联系方式)发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官方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档一式两份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E205)。
十二、活动负责人
指导老师:史帆(行政楼E207)
活动负责人: 倪俊凯(电话:13505604162 QQ:1223105048)
活动纪检人员:魏凯萍(电话:17733350692 QQ:481823047)
请各院各班级团学组织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活动负责人。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此页无正文)
附件:
1、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2、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作品原创承诺书
3、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评审要点
4、关于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报送要求
5、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报名表
6、第十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
共青团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委员会
(代章)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1
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所在省 (区、市) | 安徽省 | 学院名称 (全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型 | I. 普通高校 | ||||||
项目分组 | A.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 B. 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 C.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 D.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E.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 | ||||||
团队成员 (最多10人,可加行) | 姓名 | 性别 | 学院 | 年级、专业 | 手机 | 备注 (负责人) | |
指导教师 (最多3人,可加行) | 姓名 | 性别 | 学院 | 职称 | 职务 | 手机 | |
项目简介 (500字以内) | |||||||
社会价值 (500字以内) | |||||||
实践过程 (500字以内) | |||||||
创新意义 (500字以内) | |||||||
发展前景 (500字以内) | |||||||
团队协作 (500字以内) | |||||||
项目介绍材料 |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附件2
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
作品原创承诺书
本人 已详细阅读并了解此次活动规则,并在此承诺向此次“挑战杯”香港奖现场直播结果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投送的作品 ,该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且为原创作品,不存在抄袭侵权行为。如有违反,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第十届“挑战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评审要点
(参考稿)
评审要点 | 主要内容 |
社会价值 | 项目结合社会实践、社会观察,履行社会责任的做法与成效。在科技创新、扶贫助困、社会民生、生态环保、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社会贡献度。未来在持续吸纳、带动就业的能力等。 |
实践过程 | 项目通过深入社会、行业、实验场所、实训基地,开展调查研究、试点运营、试验论证,获得实践成果。项目成果对于了解社会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社会问题等具有参考价值。 |
创新意义 | 项目在科学技术、社会服务形式、商业模式、管理运营、应用场景等方面的创新程度。创新成果对于赋能传统产业、解决社会问题,助力形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有积极意义。 |
发展前景 | 项目在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管理、发展战略等方面设计完整、合理、可行。目标定位、市场分析清晰、有前瞻性。盈利能力推导过程合理,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前景乐观。 |
团队协作 | 团队成员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具备一定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创业意识、创业素质、价值观念与项目需求相匹配。团队组织架构与分工合理,凝聚力、执行力、整体竞争力强。 |
附件4
关于第十届“挑战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报送要求
1、作品要充分突出和聚焦“实践性”,体现青年学子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提高自身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2、积极推动“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大赛等相关活动的成果转换,可在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社会调研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升华,对已有成果进行充分提炼利用、转化提升。
3、合理配置参赛团队,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优势,鼓励提倡跨学院、跨专业组队,积极动员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参与其中,合理搭配成员结构,科学设置成员分工,以增加团队竞争力。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须事先明确协商作品的申报单位。
4、科学合理撰写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一般应包含项目概况、基本情况、市场分析、发展战略、产品与服务、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与对策、优势与前景等部分。
5、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适当提高参加校级比赛的覆盖面和作品数,各学院可推荐不超过15件作品参加学校复赛。
附件5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报名表
项目类型 | ||||
项目分组 | ||||
项目名称 | ||||
成员姓名 | 年级专业班级 | 联系方式 | 备注(负责人) | |
附件6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大赛目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第三条 大赛内容。根据参赛对象,分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两类。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
第四条 大赛方式。大赛分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校级初赛由各校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参与,遴选参加省级复赛项目。省级复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遴选参加全国决赛项目。全国决赛由全国组委会聘请专家根据项目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综合评定金奖、银奖、铜奖等项目。大赛期间组织参赛项目参与交流展示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简称“全国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全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人员担任。
全国组委会的职责如下:
1. 审议、修改大赛章程;
2. 确定大赛承办单位;
3. 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 议决其它应由全国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六条 大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全国组委会聘请非学校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负责人、行业领军人物、基层优秀青年代表、知名企业家等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评审委员若干名。全国评审委员会经全国组委会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 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 接受对参赛项目资格的质疑投诉并进行判定;
3. 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4. 确定参赛项目获奖等次。
第七条 大赛设立全国监督委员会,对评审过程、评审纪律等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对竞赛作品资格和评审结果的质询(须由省级团委提出),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学校需根据自身实际,举办与全国大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部门、科协、学联联合设立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项目资格审查、评选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第九条 普通高校学生: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职业院校学生: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和中职中专在校学生。
第十条 参赛基本要求。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第十一条 参赛项目申报。按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分类申报,每所学校限参加一类。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 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第十二条 参赛形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最终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全国决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第十三条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每个学校通过省级复赛推荐入选全国决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6个。其中,每个组别至多2个;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参赛项目须经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评审委员会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委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送全国决赛的项目数额由全国组委会统一确定。
全国组委会通过赛事相关活动遴选若干优秀项目,经全国评审委员会评定,给予直接进入全国决赛机会(不占每校6个项目名额)。
第四章 奖励支持
第十五条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分别约占全国决赛获奖项目的10%、20%、70%。全国组委会可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学校、学生参与情况,设置组委会活动单项奖。
第十六条 大赛设学校集体奖,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评选。金奖项目每个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个计70分,铜奖项目每个计30分。每校取获得奖次最高的6个项目计算总积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如总积分、获奖情况完全相同,由全国组委会综合考虑予以最终评定。
第十七条 大赛设省级团委优秀组织奖,综合省内学校组织动员情况、获奖情况、活动组织参与情况等评定。
第十八条 大赛设学校优秀组织奖,综合各校项目获奖情况、校赛组织情况、活动参与情况等评定。
第十九条 全国组委会将在大赛举办期间组织多种形式的导师指导、项目培训、交流展示、资源对接、孵化培育等活动。全国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可结集出版大赛获奖项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大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一个月的投诉期。大赛接受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的实名投诉,并由投诉者提供与投诉内容相关的证据材料。收到投诉后,全国组委会将展开调查,经核查确不符合参赛条件的,将取消该项目获得的奖励、取消所在学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所有集体奖、组织奖。
全国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大赛承办单位可以全国组委会名义寻求大赛赞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全国组委会同意之日起生效,由大赛主办单位及全国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