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字[2022]53号文件通知,并按照《关于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院学字〔2021〕99号)文件规定,为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我院特成立认定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方汝峰
成员:李慧、秦冉涔、高梦婧、胡文娟、房家钰、施永志、钱方、左丽霞、许鸿雁、谢晓丽、祝杰、杜玥、王咪咪、何佳蓉(教师代表)、李宁(学生代表)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10日
联系电话:15805510457
联系人:方汝峰
商学院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