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学字[2021]98号文件通知,并按照《关于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院学字〔2019〕34号)文件规定,为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工作,我院特成立评选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方汝峰
成员: 秦冉涔 谷成薇 高梦婧 谢晓丽 胡文娟 房家钰 程思 左丽霞 许鸿雁 何佳蓉(教师代表) 李宁(学生代表)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4日
联系电话:15805510457
联 系 人:方书记
商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根据院学字[2021]98号文件通知,并按照《关于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院学字〔2019〕34号)文件规定,为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工作,我院特成立评选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方汝峰
成员: 秦冉涔 谷成薇 高梦婧 谢晓丽 胡文娟 房家钰 程思 左丽霞 许鸿雁 何佳蓉(教师代表) 李宁(学生代表)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4日
联系电话:1580551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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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