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学字[2021]98号文件通知,并按照《关于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院学字〔2019〕34号)文件规定,经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初审,现将我系各专业班级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请广大同学监督,若有问题,及时与我系党总支书记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4日
联系电话:15805510457
联 系 人:方书记
商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根据院学字[2021]98号文件通知,并按照《关于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院学字〔2019〕34号)文件规定,经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初审,现将我系各专业班级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请广大同学监督,若有问题,及时与我系党总支书记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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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