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文法学院校园网站及网上信息发布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网上宣传的正确性、及时性,弘扬主旋律,利用好快捷、丰富、形式灵活多样的网络优势,更好地发挥网络的宣传教育效用,实现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充分发挥校园网站在党建、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设立兼职的网站管理员,切实做好本学院网站建设、运行与安全管理工作,对网站中的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网络信息安全中心,并按照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小组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条 学院党建、团学、学管稿件有总支副书记钱坤负责收集或撰写,总支书记周云负责审核;教学、科研稿件由各教研室主任撰稿或收集,教学副院长汪兵负责管理、院长孔洁负责审核。
第三条 学院开展的全院性工作和活动,按照“谁负责谁报道”的原则,由主办单位提供新闻稿源,经分管院领导审阅批准后由网站管理员负责在校园网主页发布。
第四条 学院校园新闻信息应及时更新。在校园新闻发布的信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学校党委、行政做出的决议、决定等涉及信息公开的内容;
2.上级部门指定需要发布的内容;
3.学院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相关信息;
4.学校举办或承办的全国性、区域性及全市范围的重要活动;
5.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相关信息;
6.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成果发布;
7.获得各类表彰奖励的信息;
8.各单位、部门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和引领示范作用的工作。
第五条 网站的页面设计遵循学校统一视觉形象识别(VIS)规范,网站内容包括学术交流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工作部署和工作通知等。由学院的通讯员编稿,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录入发布。上网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布的信息要准确,行文规范;不得发布涉密信息。未经学校批准,校内网站不得开设具有交互功能的栏目,不得发布商业广告信息。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法学院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