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各班级推荐,文法学院临时困难补助评审工作小组的评审和考核,我院临时困难补助评审工作现已初步完成,此次认定工作共选出学生35人,其中临时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17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18人,现将学院内初步评选的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如下: | ||||||||
家庭经济困难17人 | ||||||||
程诺 | 陈引丽 | 孙佳佳 | 李梦 | 翟凤 | 马莹 | 舒阳 | 孙立轩 | 张合肥 |
王勤 | 王连康 | 郭佰强 | 李一斓 | 张梦园 | 邓紫藤 | 崔俊哲 | 周然 | |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18人 | ||||||||
张乐乐 | 夏闽君 | 肖阳 | 郑永霞 | 穆孟胶 | 陈子涵 | 兰朋辉 | 张璐瑶 | 吕明哲 |
胡晓慧 | 袁易凡 | 龙江涛 | 柏晓鹏 | 张倩倩 | 李安松 | 戴璐瑶 | 余姚 | 马鑫璐 |
以上评选结果自即日起开始公示,具体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 2021年12月16日,公示五个工作日。凡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时间内书面或当面到学院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负责人:周云(监督电话: 138056930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