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以下简称“抽检工作”)是教育部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的重要举措。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并作为招生、学士学位授权点设置、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
二、认真准备。抽检工作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教育部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各系部应根据抽检工作要求,加强宣传,在论文答辩开始前应对全体论文指导教师、全体2021届毕业生进行一次专题教育,积极营造全体指导教师、全体学生、全部应检论文“三全参与”格局。
我校将很快出台校级抽检管理办法,建构校、院两级抽检制度,各二级教学单位自检不低于15%,学校抽检不低于5%,并建立论文抽检约束机制,对“存在问题”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和“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所在系部及相关领导进行告诫、约谈、通报以及其他限制性措施。
三、重在落实。各系部应根据文件精神,制定迎检工作方案。鉴于我校二级学院调整尚未完全到位,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仍有调整前的系部负责组织实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的主体在系部,应严格落实指导教师负责制,以重点环节为抓手,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确保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及教师指导到位,构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障长效机制。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7问答详解
教务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