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院学字〔2021〕27号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等文件(详见《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学生自评、班级辅导员测评、班级公示、学院审核,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现已基本结束。
现将测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3日(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问题反映情况至我院办公室(监督电话:13965009232 负责人:胡勇),逾期将不予受理。
工学院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