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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一、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二、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等建设性意见。

三、组织各院(部)制定和实施本科教学计划、各课程教学大纲及其他有关教学文件。

四、组织全校的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和经验交流。

五、负责组织全校课表编排和教室的调度工作,开展教学管理工作,维持日常教学秩序。

六、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与学位管理工作。

七、负责国家级、省级大型考试和全校课程考核工作的统筹组织与成绩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校教材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校本教材的编写规划,制订教材管理的相关文件。

九、负责教学工作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年度教学工作会议筹备及任务分解工作。

十一、负责课程建设、课程类项目的申报、管理和结项工作。

十二、负责实践教学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