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5月20日下午,文法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五次理论学习会议,会上集中学习了《条例》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和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以及《以案学纪》中部分案例。会议由文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周云主持。
在会上,周云指出,党员干部应当对党纪心存敬畏,时刻将党纪利剑高悬头上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党组织应当依据《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对于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党员,也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这既是对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也是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的重要举措。
通过此次专题会议,与会党员干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大家认真聆听了案例讲解,积极讨论交流,纷纷表示要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贡献力量。 (撰稿:施其芸 审核: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