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教职工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管理原则
(一) 差旅费开支提倡勤俭节约、杜绝超标、超支自负原则;
(三) 坚持先审批后出差原则。
第三条 管理职责
(一)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员工出差管理规定,按规定审核出差费用;
(二)人事部门负责员工出差考勤管理工作;
(三)各级管理人员按职责权限审批员工出差计划。
第四条 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一)汽车
教职工可选择城际间正常营运的公共交通汽车,并能提供合法票据。
(二)火车
教职工可乘坐普通客运列车、动车或高铁列车。连续乘车4小时以上的可以乘坐卧铺,乘坐动车或高铁的原则上乘坐二等车厢,校级领导、教授可自行决定是否乘坐一等车厢。
(三)飞机
教职工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但实际支付的飞机票价不高于其应享受的汽车票、火车票价(含附加费等)或者陪同校级领导考察除外。教授及各单位正职以上人员可自行决定是否乘坐飞机。
第五条 三人以下(含三人)共同出差,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三人以上共同出差,按各自标准乘坐。
第六条 在代售点购买的情况下,允许凭规范票据报销订票费。
第七条 员工因出差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
(二)中层及以下员工乘出租车,需附明细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销。
第八条 出差住宿费用报销标准单位:(元/天/间)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 二类地区(其他直辖市、经济特区) | 三类地区(省会城市、大连、青岛、苏州、宁波) | 四类地区(省会城市以下) | 五类地区(港澳台) | |
校级 | 实报实销 | ||||
中层管理人员 | 510 | 460 | 420 | 350 | 1000 |
其他员工 | 400 | 350 | 310 | 255 | 850 |
第九条 各级员工实际住宿费均应在上述标准内执行,超支自付,低于标准的应据实报销。
第十条 校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正职出差可享受单间待遇;其他各级人员两人共同出差,有条件的应住同一标准间,两人级别不同的,执行级别较高者的住宿标准。
第十一条 两人以上共同出差,因工作需要,需住同一酒店且无条件同住一间的,应根据级别,分别选择该酒店不同标准的房间,住宿标准不得超过同行最高级别人员标准。
第十二条 员工经批准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必须由组织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出差人可以凭组织单位文件据实报销住宿费。
第十三条 餐费补贴仅指中餐、晚餐。员工前往一类至四类地区每天餐费补贴100元,港澳台地区每天餐费补贴200元。出差餐费补贴不分级别,补贴金额相等。
第十四条 员工外出有接待单位招待就餐的(包括接待单位免费就餐、对外招待就餐等),不得享受餐费补贴,全天只接待中晚餐其中一餐的,享受半天餐费补贴。
第十五条 员工由单位外派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对方单位没有安排就餐的,可按上述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允许借现金,由个人先行支付。
第十七条 出差差旅费单据应按时报销,严禁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因工作原因,经领导审批同意改变出差计划和行程路线、延长路途时间等,费用可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 因个人原因,经领导审批同意改变出差计划和旅程路线、延长路途时间等,导致出差费用增加的,增加部分不予报销。产生的退票费用需说明客观原因方可报销。
第十九条 发生费用超出标准范围的,需事先报分管校长特批,未经批准的超标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香港奖现场直播结果差旅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编辑:财务处 审核: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