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院行政、教学和公共服务机构设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阅读次数:

关于调整学院行政、教学和公共

服务机构设置的通知

各系(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理顺学院运行机制,规范学院的办学行为,切实提升学院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扎实推进学院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与合肥庐阳科教发展有限公司全面合作办学的实际,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现有的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机构设置进行调整,现将《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行政、教学和公共服务机构设置》印发给你们。

附件: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行政、教学和公共服务机构设置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2013年8月29日

附件: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行政、教学和公共服务机构设置

一、行政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合署)

2、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3、财务处

4、资产管理处

5、教务处

6、实践教学中心(挂靠教务处)

7、督导室(与教务处合署)

8、总务管理处(基建办公室,挂靠总务处)

9、保卫处

10、招生就业处

11、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二、教学机构

1、基础部(含数学、物理、化学、大学外语教学部和体育教研室)

2、人文社科系(含思政部、大学语文教研室和英语、法学、对外汉语等专业)

3、信息与计算机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物流工程等专业)

4、机械工程系(含车辆工程、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专业)

5、经济管理系(含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

6、园林与艺术系(含园林、城乡规划、视觉传达、环境设计等专业)

7、生命科学系(含生物技术、动物医学、动植物检验检疫、茶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

8、国际教育学院(含国际合作办学和对外交流项目等)

三、公共服务机构

1、图书馆

2、档案馆(与图书馆合署)

3、现代教育信息中心(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