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将开展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一流本科建设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2019年省质量工程项目按照“学校评审推荐、省级整体审核”的程序进行立项,申报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和《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执行。
2、各系部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系统设计,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3、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系统将对“黑名单”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新项目进行自动识别排查。
5、本科高校专业合作委员会的教研项目立项仅限于专业评估和专业质量监控方面的课题,在专业合作委员会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本校再申请立项教研项目。
6、各系部组织审核本单位项目申报资格,分类汇总、排名推荐、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申报书电子版1份、纸质版装订成册7份;系(部)推荐汇总表电子纸质各一份);经院质量工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各类项目推荐上报工作。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2、各项目负责人应参照《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见附件)填写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各系部在认真审查各项申报材料的基础上,以系部推荐方式统一汇总本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前将系部推荐汇总表、申报书(申报书电子版1份、纸质版装订成册7份;系(部)推荐汇总表电子纸质各一份)报送至科研处(北区行政楼3楼)。科研处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
4、经学院评审,获得推荐申报省级项目资格者,须严格按照省级项目申报文件及指南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并从安徽高教网(http://www.ahedu.gov.cn/gaojiaochu )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见科研处网站),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 。学院于规定时间内统一将推荐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一流本科项目形式审查规范》
附件4: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系(部)推荐汇总表
附件5:《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jyt.ah.gov.cn/1569/view/661740.shtml)
科研处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