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在研的各类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2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包括地方高水平大学、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项目、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推广、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建设、数字图书馆、示范高职、特色(品牌)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规划教材、智慧课堂试点、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研究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委托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检查验收。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1、此次检查采取各项目负责人自查和科研处组织专家组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由我院专家组检查验收后,报教育厅审核,并接受教育厅抽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含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和集体类项目)原则上由省教育厅委托高校负责检查验收,省级振兴计划项目、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团队项目由省教育厅在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验收。
3、我院专家组将在4月中旬集中对各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到期项目应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院将约谈项目负责人,责令提出整改方案,直至更换负责人或撤销该项目。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项目负责人需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自制ppt汇报,时间8分钟左右。
4、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申报教科研项目的重要依据。
5、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
6、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项目结题报告书/中期检查书、项目情况一览表)以系部为单位提交科研处(不接受个人材料,结题项目要附上成果),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9号。
7、大创项目由指导老师汇报。
8、学校自查通过后按要求登录系统填报,并将定稿材料(附上成果)交至科研处。
附件:
1、结题验收材料等
2、结题中检项目一览表
3、质量工程项目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