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值班管理制度 (试行)

发布时间:2017.09.29阅读次数:
    为保证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及时发现处理各类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实行学院工作全程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院值班人员由院领导、行政单位负责人和各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等人员组成。
    第二条  学院值班实行“三级”管理体制
    (一)总值班长由院领导担任,其职责:
    1. 带班,不坐班,但不得离开合肥市,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在接到值班人员无法处理的问题电话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回校处理;
    2. 根据发生问题的性质和事态发展,制定自救措施并组织人员自救,必要时向110、119、120进行救援;
    3. 对于重大事件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负责对当日值班人员到岗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查;
    5. 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要及时与其它院领导调整值班,并向院办公室备案。
    (二)值班组长由行政处室负责人、各系党总支书记担任,其职责:
    1. 值班组长实行值班坐班制,值班时间为当天上午7:50至第二天上午7:50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地点在值班室;值班组长晚上22:30后可离校,但不得离开本市。
    2. 值班组长负责对当日值班人员考勤,考勤实行签到制,要认真巡视检查、记录;
    3. 值班组长负责处理当天22:30之前在校值班时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和问题,如遇到紧急重大事件,应立即向总值班长汇报,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相关事务。
    4. 在值班时间内,组织人员对校园安全工作巡查不得少于三次,巡视范围包括教学区、校园和生活区,同时还要重点巡查要害部门、防火、防盗及对学生活动进行相关检查;
    5. 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值班组长向总值班长请假,并落实替班人员,报办公室备案;
    6. 负责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7. 值班组长在值班结束时与下一班值班组长进行交接,并在值班日志填写清楚;
    (三)值班员,由辅导员组成,具体人员由各系负责安排,其职责:
    1. 辅导员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地点在值班室,23:00以后在各宿舍楼值班。
    2. 辅导员要到值班组长处履行签到手续,和值班组长一起巡查教学楼、学生宿舍以及实验楼等重点区域。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第三条  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值班管理制度的责任单位,负责对值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管、考核,对值班制度执行情况每月不定期检查。
    第四条  学院值班人员安排每学期一次,值班员由各系负责安排,在学期开学前一周交院办公室,总值班长和值班组长值班由院办公室安排,于学期开学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发放到所有值班人员。
    第五条  假期值班
    假期(法定的各类节日)由总务处安排相关后勤人员值班,在假期前报办公室备案。
    寒暑假值班由院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六条  值班要求
    1. 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按时到岗,不准脱岗,有事按程序请假并确定替班人员,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岗;
    2. 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实行交接班,交接双方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3. 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当班值班负责人汇报;
    4. 所有当日值班人员在发生重大事件必须服从值班负责人指挥。
    第七条  责任追究
    1、未按时到岗、脱岗、酒后上班、班中饮酒、日志填写不认真、未按时间要求巡视检查的,停发当天值班津贴,并纳入绩效考核;
    2. 未按程序要求请假的,发生重大事件不服从值班负责人指挥、未及时参加救援,按学院有关人事制度严肃处理;
    3. 发生重大事件未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未及时组织人员自救或采取措施,造成后果的解除劳动关系。
    第八条  本制度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