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1阅读次数:
 
 
各系(部)、处(室)、国际学院:  
      根据教学进程和工作安排,经学院研究,2016年暑期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1.学生2016年7月10日(周日)开始放暑假(提前结束期末考试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办理登记手续,即开始放暑假)。  
      2.学生开学时间:2016年9月3日(周六)、4日(周日)报到注册,9月5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轮休及上班时间  
      1.教职工原则上不放假,实行轮休。在完成本学期工作及下学期工作安排后,向分管院长汇报后,方可离校。  
      2.教职工上班时间:2016年8月25日(周四)正式上班。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部门)放假前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暑工作;全校师生要注意出行安全,确保暑假平安。
     2.各系应在放假前安排各专业组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强调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通知放假开学时间、假期安全、不及格补考等事项,要特别提醒学业、学费双欠同学要及早清理,以免影响学业。毕业班要安排好开学各项工作。
     3.各党总支要按照院党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推进表工作内容,结合暑期工作,积极开展学习研讨和主题实践活动。
    4.各系加强对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后勤部门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服务工作。     
    5.有关单位(部门)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暑假期间需要安排值班的单位(部门)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并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大情况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值班表2016年6月29日前报院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