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 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阅读次数:
各系: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21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到位
     1、各毕业班辅导员按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通知的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名单做好通知工作,通知学生本人对照自己所贷生源地贷款的类型、按照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毕业确认工作,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处一栏的签章,即影响毕业证的领取。各辅导员要定期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学生按本文中“(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之1:毕业确认的办理和(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之1: 还款确认书的签订”进行办理。
     2、对于本文中“(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之2之(1):延期还款的办理和(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之2: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对于我院是指研究生确定考上的学生要办理这个事项,即如果有贷款的确定考上研究生的,辅导员应通知到相关学生对照自己所贷生源地贷款的类型、按照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延期还款和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3、对于本文中“(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之2之(2):提前还款的办理和(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之3:提前还款的办理”是指有提前还款意向的才需办理此项。学生可参照附件3:《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和附件8:《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进行提前还款的办理。
      二、具体要求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的办理
   (1)办理流程
各高校资助部门应在学生毕业离校之前为其办理毕业确认。毕业确认具体流程为:
第一步,确定毕业确认学生名单,并及时通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https:// www.gbms.cdb.com.cn),在“毕业确认”功能中导出“毕业学生列表”,并通知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列表见附件1)
第二步,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 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不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学生本人网上申请确认,网上申请流程见附件2:ppt和附件3:还款指南)
第三步,变更信息确认。学生前往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确认工作。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在“毕业确认”模块找到已经进行“毕业确认”申请的学生名单。(学生到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现场办理确认)如“学生状态”显示“已变更”,点击左下角“变更确认”,再次与学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更新为最新,如为最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工作;如“学生状态”显示“正常”,表明借款学生没有在系统里更新个人信息,请与学生确认是否确实没有需要更新的个人信息,如有变化,退回更新后重新提交;如已更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
第四步,毕业确认审核。学校资助部门在信息变更确认工作完成后,点击“毕业确认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需要在6月20日之前完成,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定期通报各高校的毕业确认进度。(请各毕业班及时通知学生办理毕业确认,不办理毕业确认者,将延缓毕业手续上学生处一栏的签章。)
    (2)特殊情况处理
     ①如借款学生合同状态显示“正常”以外的其他状态,如显示“已结清”、“县资助中心经办人谢绝”、“分行经办人谢绝”,无需进行毕业确认。
     ②毕业确认学生中如有退学、休学、死亡、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无需进行毕业确认。辅导员应于5月31日前按照附件1的贷款学生名单填写《安徽省高校2015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附件9)将其中有退学、休学、死亡、出国、开除的学生信息报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注贷款类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送。
     2、延期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办理
    (1)延期还款的办理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2)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按规定时间将应还资金存入借款合同上指定还款账户,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还款确认书的签订
各毕业班辅导员按农村金融机构借款学生列表(附件4)通知学生办理还款确认。借款学生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附件5)(学生下载表格填写,一式三份),并进行审核,加盖学生资助中心公章;学生资助管理提醒他们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办理离校手续。(同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一样,不办理农信社贷款毕业确认者,将延缓毕业手续上学生处一栏的签章。)
     2、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时(同开行特殊情况处理,辅导员应于5月31日前按照附件4的贷款学生名单填写《安徽省高校2015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将其中有退学、休学、死亡、出国、开除的学生信息报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注贷款类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送。各系报送时,可以和开行贷款特殊情况学生信息汇总填一份表格即可,但需备注贷款类型。),学生资助中心应及时通知变更信息学生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附件6)(通知学生本人下载表格填写,一式四份,若通知后不办理者,将自行承担责任),将借款学生的有关变更信息书面通知贷款机构,并抄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高校应当督促借款学生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须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向原学校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在8月底前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附件7)(学生下载表格填写,一式两份),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三、定期通报
各系毕业确认工作需要在6月20日之前完成,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定期通报各系的毕业确认进度。
附件: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列表.xls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网上申请确认流程.rar

附件3: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pdf.rar

附件4:安徽省农村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列表.xls

附件5: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doc.doc

附件6: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doc.doc

附件7: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doc.doc

附件8: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doc.doc

附件9:安徽省内高校2015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xlsx.rar

附件10: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指南.pdf.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