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发布时间:2015.05.06阅读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化做好学院档案工作,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办法》(院行20148号)第二章第九条“各教学单位、机关各部门必须明确1名分管本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和1-2名兼职档案员”的要求各单位将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名单于510日前报学院档案馆。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档案馆

2015年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