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6阅读次数:

各系部,各单位:

 2014年暑假即将来临,为做好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暑假从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起至8月29日(星期五)止。11、12、13级学生于8月30日、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014级本科新生9月11日、12日报到。

 干部、职工原则上不放假,安排轮休。轮休时间为7月3日至8月22日。

二、暑假前工作安排

 1、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有关部门和各学生班级在放假前对师生回乡、外出旅游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师生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水、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毕业生,要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教育工作,坚决制止违反校纪校规的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就业率统计和毕业生的派遣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顺利离校。

 2、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各有关单位做好期末考试、考查的相关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场纪律,严禁作弊,对考试作弊学生和监考不力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师要抓紧时间阅卷,7月10日前全部考试成绩必须报送完毕,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3、做好假期学生留宿工作。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度假。假期中因实验实习、社会实践,以及路途遥远、家庭困难等原因需要留校住宿或推迟离校、提前到校的学生,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初审,学生部审核批准,并到大学生公寓宿管科登记办理假期临时出入证。留校住宿申请表于6月30日前报学生部。留校住宿学生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4、做好学业、学费的清理工作。教务处在放假前集中对一、二、三年级学生的学业进行一次清理,对不及格补考、达到学业警示和留级规定的同学,教务处要尽快做出处理,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学生工作部对欠费同学再进行一次摸底,并将欠费的人数和金额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和学生本人,督促欠费同学在开学时尽快交清学费。

三、暑期工作安排

 1、楼宇管理工作。暑假期间,教室、学生宿舍楼实行封闭式管理。 7月2日下午18时,学生宿舍楼停电、锁门。留校学生由学生处和后勤集团、大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协调安排住宿,食堂做好伙食安排,八教一楼西边教室作为学生自习教室全天开放。教学实验中心做好实验室暑期的值班和管理工作。暑假期间,所有人员出入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等要凭有效证件。

 2、日常管理工作。暑假期间,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就业指导中心要做好毕业生的改派工作;招生办公室要扎实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前的准备和新生的录取工作;团委负责组织做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教务处负责做好学生成绩的登录和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各相关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安全稳定工作。暑假期间,坚持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发现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守护,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门卫管理,严格会客制度和携物出门手续,杜绝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4、高教基地校区和经开区校区工作。高教基地校区和经开区校区要按照学院的统一要求,安排暑假工作,认真做好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做好暑期学生校外实习的检查工作,做好假期中教学用房调整、校园维修、实验室规划建设、新进教师培训、下学期教学安排及其他各项工作,保证下学期正常教学需要。

四、开学工作安排

 1、学生缴费与注册工作

开学时,学生在注册前,按规定向学校缴纳住宿费、教材费、学费等费用。各班主任通知欠费学生,在下学期注册前学生持银行卡到财务处缴清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教材费:400元/生,毕业时多退少补。

 学年学费:11、12、13级非艺术类学生11000元/生、艺术类专业学生14000元/生。

 住宿费:4人间:1200元/生·年;6人间:1000元/生·年。

 学院收费采用储蓄卡收取,学生按上述收费标准,在开学前一周按学费、教材费、住宿费总额上限存入储蓄卡。欠费学生开学报到时补齐所欠费用。学生缴费后在网上进行电子注册,不缴费者,不予注册;不按时注册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信息报送和相关管理工作。8月25日下午5点钟之前,各系部、各单位将教职工的到校情况报人力资源部,8月30日、31日下午5点钟之前,各班级将学生的到校情况报学生工作部,全体教职工到校后,切实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任课教师要切实上好第一节课。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要深入课堂,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到校情况和上课情况,团委要组织学生召开暑期见闻座谈会。

五、暑假作息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以上要求,各系部、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二○一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