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8阅读次数:

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皖教助函〔2013〕1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的办理

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毕业学生于6月1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不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延期还款的办理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7月底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金额打入本人还款的邮储账户或支付宝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0日通知邮储或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借款学生毕业前还款确认书的签订

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5月底或6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2013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金融知识和诚信宣传活动,指导帮助贷款毕业学生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提醒学生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办理离校手续。

2.借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时,各学院应于6月15日前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督促借款学生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包括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