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暑期学生留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3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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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2012年暑假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2年暑期留校学生住宿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假期学生原则上不予留校,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规定严格条件审批。下列确因需要的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可以申请留宿:

(一)参加学校、学院集中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

(二)参加教学计划内生产教学实习或辅修的学生;

(三)参加考研辅导班的毕业班学生;

(四)路途遥远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外省学生;

(五)其他特殊原因。

二、申请办理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6月14日- 622日,拟留宿学生本人在学院网站下载经济技术学院暑期留宿申请表和暑期留宿安全协议进行填写(见附件),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由辅导员(班主任)审核签字

(二)学院审核:625日前,学院根据各班级报送的暑期留宿申请表、暑期留宿安全协议和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审核意见,打印汇总表加印报送学生处;

)学校复核625 - 30日,校学生处复核后,反馈至学院及宿管部门;

三、留宿管理

(一)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主要由学院负责,学院需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动向;

(二)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宿舍区内要服从宿管中心的统一管理;

(三)学生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要妥善安放,责任自负;

(四)学生应在宿管部门统一安排的宿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他人;

(五)学生在暑期留校期间一经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暑假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违纪条例进行处理。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一十三

暑期留宿申请表.doc暑期留宿安全协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