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春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阅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教范围

2017级(城乡规划专业)、2018级、2019级、2020级在校生

二、评教时间

2021年5月10日10:00分(开始)至2021年5月21日10:00分(结束)

三、评教方法

学生登录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参与评教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请点击下载: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pdf

四、评教要求:

1、评教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大力宣传、认真安排、精心组织,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任课教师。

2、为督促全体学生都参加评教,本学期继续采用关联机制,即没有参加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查询相关课表、成绩及参与各类考试报名。教务处将适时发布各教学单位评教进度及未评教学生名单。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细化落实,按期完成本轮评教工作。




教 务 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