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4号)文件精神,我院积极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教师申报的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7日至1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本人签署个人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