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安徽农业大学校训、校徽、校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27阅读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迎接校庆80周年,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塑造学校良好的公众形象,增强师生及校友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现面向全校师生、校友及社会人士征集安徽农业大学校训、校徽、校歌。

一、 征集内容及要求

征集内容分为三项:安徽农业大学校训、安徽农业大学校徽、安徽农业大学校歌。

㈠ 安徽农业大学校训

校训建议稿,应从学校历史内涵出发,主题明确、言简意赅、寓意深远。文字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个字,可以关键词表述,也可以一、二句话表述。送交建议稿时应附相关的文字说明,并对其出处及含义做出明确解释。

㈡ 安徽农业大学校徽

校徽的设计图案应构思新颖,主题鲜明,简洁明朗,寓意丰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便于识别和制作,并包含安徽农业大学中英文校名(中文校名用现行字体;英文校名为: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以及建校时间(1928);作品要分别制作彩色稿、黑白稿各一幅,尺寸采用标准16开,并附详细的文字说明。

㈢ 安徽农业大学校歌

校歌应简洁明快,寓意深远,激情昂扬。内容分为两部分:歌词和曲谱(简谱或五线谱)。校歌歌词应琅琅上口、催人奋进,能够体现我校的历史文化传统、办学特色和师生员工的精神面貌;曲调应适合合唱、齐唱,有伴奏或配器。校歌作品可词曲同创,可分别创作,也可联合创作。词作品需交打印稿,曲作品交曲谱;词曲同创者要求交词曲成稿或总谱,欢迎送交演奏(演唱)录音带或CD碟片。

安徽农业大学校训、校徽、校歌应征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安徽农业大学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

二、 征集范围及交稿方式

征集面向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校友及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安徽农业大学发展的人士。

作品可直接送至或邮寄至校党委宣传部(一教三楼);邮寄地址:安徽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邮编:230036;网络投稿:[email protected]。投稿时请标注“校训校徽校歌征稿”字样。

联系电话:0551-5786411 联系人:曹雷

三、 时间安排及程序

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08年7月止。

征集审定程序:征集的稿件先由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初选,然后在全校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经校庆领导组确定入选作品,最后报经学校审定并批准使用。

校训、校徽、校歌征集的作品一经使用,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同时对入围作品给予适当奖励。

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安徽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二○○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