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发布时间:2018.12.18阅读次数:

12月17日上午,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院长何如海,副书记、副院长祝嘉平、章巍,副院长张成林等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各系部、院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列席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陈先玉主持。

会上,章巍副书记带领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结合当前学院党建工作任务,对《条例》总共八章三十七条内容逐项逐条进行了仔细研读。

何如海院长强调,《条例》对党支部工作做出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对做好学院各党支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学院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加大《条例》宣传力度,真正让《条例》深入人心。

章巍副书记表示,党支部书记要以上率下带动好、组织好广大党员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真正把每个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堡垒。

陈先玉书记对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出四点要求。第一,要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第二,要履行好党支部的职责,当好党员群众的主心骨。《条例》明确规定了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各党支部要结合自身特点,清晰自身职责,明确自身任务,发挥好管理服务、带动引领作用,落实落细上级及学院党委相关工作要求;第三,要发挥好党支部书记示范引领作用,把党支部工作抓实抓出成效。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增强党性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严以律己、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担当起“火车头”的重任;第四,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融入党员内心。

会上,机械工程系教工党支部书记胡勇、园林与艺术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夏守军及经济管理系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费军分别就学习《条例》交流心得体会。

会上,院党委委员就2018下半年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进行了研究审批。(撰稿:毕婉婉 摄影:黄晓雨 编辑:严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