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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24阅读次数:1687次

为有效落实、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单位消防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保护组;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灭火行动组;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2、通讯联络组:负责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通讯和联络;

3、疏散引导租: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4、安全防护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四、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学期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五、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实现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对演练所使用的器材和物品进行检查、使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每次灭火、疏散演练结束后对灭火、疏散演练的用具应归还到位。每次灭火、疏散演练完毕后,由学院消防归口部门负责登记。每次演练结束,应召开专项总结会,总结演习中出现的经验教训,以不断完善灭火、疏散演习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