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
1. 全面主持保卫工作,强化行政目标管理,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完成保卫处各项任务。
2.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3. 组织、制定和实施保卫处工作计划、全校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措施,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4. 组织全处保卫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5. 加强对保卫处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总结。
6. 协调与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
7. 完成院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曹校红
1.根据本处的分工,协助处长做好学校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人武工作。
2.负责学校治安防范与管理工作。组建和领导各级学生治保组织,负责进行培训和日常管理,掌握学生治安动态;指导治安防范与管理岗位干部(校卫队长)管理好校卫队和学校门岗,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3. 负责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对违反内部治安管理规定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及学校安全的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5. 负责校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顿车辆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6. 负责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7. 协助学校主管部门做好“三防”工作。
8. 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治安科长:李刚(兼)
1. 组织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高本科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3. 带领本科室工作人员积极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定期督促、检查、考核完成情况。
4. 组织依法对本单位被管制、缓刑及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查,做好教育感化工作。
5. 组织全校教工集体户口和学生户口的审核、申报、迁入、迁出工作,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及发放工作。
6. 组织做好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及重点人口的帮教工作。
7. 组织侦破一般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认真贯彻执行赃款、赃物追查、点收、保管及处理制度。
8. 组织搞好学院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9. 做好院内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的保卫、警卫工作;组织维护大型集会、文娱体育活动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10. 带领本科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办事,遵纪守法。
11. 汇总各类治安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不断改进学校治安管理工作。
12. 负责学院部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13. 完成学院及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